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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投公司“整县推进”宣传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城投公司“整县推进”宣传制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城投公司“整县推进”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远安县城投公司“整县推进”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预算:人民币11万元

  (4)服务期:30日历天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及宣传业务;

  在投标截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鸣凤大道58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供应商应于2018年7月13日9时30分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的账户(磋商保证金进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9时30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时间和地点: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1、磋商时间:2018年7月13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翔

  联系电话:13997695123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庆华

  联系电话:18107170933

  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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