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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全县粮食流通安全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10-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7月23日—24日,根据县政府部署,县食药局、粮食局、质监局、工商局及乡镇食安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看现场、查记录、问情况、找问题等方式,对7个乡镇的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粮油店、商场、超市等28家涉粮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全县粮食流通环节主流市场秩序较好。一是涉粮单位主体资格合法,均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二是粮食购销企业认真落实粮食质量管理要求,原粮卫生管理做到检查到位、防虫应对措施及时、记录真实。三是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整体卫生环境、保障粮食安全的设施设备得到明显改善,多数产品采购渠道规范,均建立了粮油采购台帐,未发现腐烂变质等问题。四是商场超市执行粮食产品准入制度较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少数粮食加工企业管理不规范,粮食仓库未做到专用,防潮防鼠防虫设施和措施不到位,不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二是部分大米加工企业销售记录(又称“一票通”)质量项目不全、规定项目未如实填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导致流通市场粮食采购“粘贴式台帐”不规范、不完善。三是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现象在个体粮油店普遍存在,主要为本地产、未经“QS”认证的大米。四是部分粮油店未持续执行采购记录制度。五是农村地区粮食加工小作坊、个体粮油店的卫生环境较差,商品分区不合理,小作坊未经备案。六是个别超市存在拆零销售的成品粮生虫、采购大米或食品未建立索证索票登记台账等问题。检查组对粮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责令改正要求。

  具体情况见《全县粮食流通安全联合检查问题情况一览表》。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限期整改。各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粮油店、商场、超市等涉粮单位对照《全县粮食流通安全联合检查问题情况一览表》,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则上要求在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化监管责任。一是落实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食安办关于开展粮食流通安全专项检查的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对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进行督办。二是落实属地负责制。各乡镇食安办要根据本通报要求,对辖区内涉粮企业和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三)强化监管约谈。由县食药局负责集体约谈县内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对企业存在的销售记录(即“一票通”)不规范、不完整,原材料、成品粮仓库未专用,防潮防鼠防虫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统一警告,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整改效果。各有关部门对曝露出问题的涉粮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有行动、有措施、有效果,符合管理要求。严格监管执法,实行“先通知、后指导、再处罚”的办法,对逾期不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全县粮食流通安全联合检查问题情况一览表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生产经营地址

负责人

存在的问题

整改监督

责任单位

1

远安县金获种业有限公司米业分公司

鸣凤镇三吉巷49号

王新国

粮食仓库未做到专用,摆放有桌椅、机械设备、轮胎等物品。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2

远安国泰米业有限公司

鸣凤镇临沮大道65号

张晓明

无防鼠防虫的设施和措施。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3

远安世纪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鸣凤镇航天路2号

彭望林

采购大米未执行索证索票、登记台账制度,婴幼儿奶粉未设立销售专区。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4

个体粮油店

鸣凤镇西门路19—12号

刘天华

1、部分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2、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5

个体粮油店

鸣凤镇西门路19—13号

汪  波

1、部分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2、有销售液态工业酒精、且摆放在预包装食用油货架上的行为。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6

个体粮油店

鸣凤镇西门路19—11号

田丰年

1、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7

个体粮油店

鸣凤镇西门路19—08号

谢  婷

1、部分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2、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鸣凤镇食安办
鸣凤食药所

8

个体商店

花林寺正街

廖自芹

1、部分粘贴式台帐质量内容不完整;
2、经营大米产品未索票、无台帐;
3、商品分区不合理,食品与日化品混放。

花林寺食安办
花林寺食药所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生产经营地址

负责人

存在的问题

整改监督

责任单位

9

个体商店

花林寺红峰路2号

汪启兵

1、经营部分大米产品未索票、无台帐;
2、部分食品采购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花林寺食安办
花林寺食药所

10

个体商店

花林寺石头店集镇

孙文渊

1、经营部分大米产品未索票、无台帐;
2、部分食品采购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花林寺食安办
花林寺食药所

11

个体商店

花林寺镇石头店路48号

祁华丽

1、7月份食品采购台帐未粘贴;
2、经营场所商品分工不合理,部分食品与其它商品混放。

花林寺食安办
花林寺食药所

12

个体商店

花林寺镇石头店路50号

宋方清

7月份大米采购台帐未粘贴;

花林寺食安办
花林寺食药所

13

鸣凤米业有限公司

洋坪镇汉口路(洋坪粮管所内)

杜  兵

1、生产场所与成品粮未分开,成品粮分区无标识;
2、生产场所存放一定量成品粮,但防潮、防鼠措施不到位。

洋坪食安办
洋坪食药所

14

嘉嘉放心粮油(个体粮油店)

洋坪镇汉口路(洋坪粮管所斜对面)

杨  堃

1、台帐管理不规范;
2、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洋坪食安办
洋坪食药所

15

个体

洋坪镇徐家棚村4组

徐圣红

1、经营场所卫生差、分区不合理;
2、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洋坪食安办
洋坪食药所

16

河口南山超市

河口乡云台路11号

李林杰

缺1人健康证。

河口乡食安办
河口食药所

序号

企业或单位

生产经营地址

负责人

存在的问题

整改监督

责任单位

17

个体

河口乡解放路21号

邹宏宝

1、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
2、代农加工粮食活动未备案;
3、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河口乡食安办
河口食药所

18

东方超市

荷花镇垭丝路

黄  凯

拆零销售的玉米面粉、淀粉、大米等商品有生虫情况。

荷花镇食安办
荷花食药所

19

个体

荷花镇垭丝路20号

李万芳

1、部分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2、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荷花镇食安办
荷花食药所

20

个体

荷花镇垭丝路25号

李宗秀

1、部分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有关项目不符合要求;
2、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荷花镇食安办
荷花食药所

21

个体

茅坪场镇茅坪场路93号

付秀英

1、有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大米产品的行为;
2、经营场所商品区与生活区未分开;
3、防潮措施不到位。

茅坪场食安办
茅坪场食药所

22

雅斯超市茅坪店

茅坪场镇茅坪场路84号03—04

范  红

1、部分粘贴式台帐不规范,无质量管理方面的项目;
2、未建立2014年食品进货台帐;
3、拆零销售的冷冻食品未标明质量情况。

茅坪场食安办
茅坪场食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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